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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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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如何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2/20 15:01:00 |
涉外律师如何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外商投资者在来华之前,对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商业规则乃至国情都不了解。虽然外国投资者在其所在国也聘有律师,但由于这些律师不熟悉中国法律,因此外国投资者非常有必要在投资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作为决策依据之一。 我们可以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一系列的专业法律服务: 一、选择企业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的三种形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外方具有技术、资金、管理及销售经验,而中方熟悉当地环境,具有场地厂房、生产人员、已有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公共关系等等。双方可以优势互补,但由于文化观念的差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容易产生磨擦,甚至会出现僵局。如果外国投资者希望独立控制企业,那么外资企业是另一种可选择的形式,可省去许多合作上的磨擦。但目前一些行业尚不允许设立外资企业,且外资企业可能对中国的实情不太熟悉。因此选择何种企业形式需经过深思熟虑,在这方面律师可以帮助客户从法律角度论证设立何种形式的企业对该客户最适宜。
二、前期调查 如果外商决定成立合资企业,那么根据我们的经验,一个好的合作伙伴是投资成功的关键。我们建议外国投资者在与中方合作之前做一个详细的前期调查。我们可以接受客户的委托,调查意向中的国内合作者的情况,包括企业形式、注册资本、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土地房产、员工、资信、涉讼情况等等,以便对国内合作者有一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可以帮助外国投资者了解国内合作者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 设立程序 律师可代表客户与国内合作者谈判,起草合作意向书、合同、章程及其他法律文本,协助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虽然目前国内有合同、章程的范文,但我们认为这些范文均过于程式化,每一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在组织结构、权力职责、议事程序等方面详细规定,尽可能预计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免今后出现纠纷时无法可依。
四、 企业设立后的法律服务 合资企业成立后,经营活动通过合同实现。制订各类合同范文可使管理规范化。为防止和避免今后出现争议,事先在合同中作详细约定有助于保护各方利益,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如何保护自身合法利益,防止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对合同的审查尤显重要。如劳动合同、购销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等,均需要律师的审查。另外董事会程序的合法性、文书的规范性等也需要律师的意见。
五、 股权转让 如果合作双方在管理中出现较大分歧,通过协商也无法解决,那么一方便会选择以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出。此时律师可代表客户进行谈判,主要是确定能为双方都接受的合理的转让价格。然后还为客户起草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法律文本。
六、 提前解散清算 如果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无法达到设立目的,或股东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再继续合作经营,经董事会决议并经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解散企业。律师可以根据我国《外商独资企业清算办法》作为企业清算委员会聘请的专业人士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并起草各种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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